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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首起非法买卖中国鲎案件,开审!
买卖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竟只是为了放生?
日前
同安法院审理了一起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该案涉嫌非法买卖116只中国鲎[hòu]
价值16.5万元
2017年,市民在筼筜湖靠近邮电大厦岸边,看见两只中华鲎趴在浅水区。
这也是今年2月
中国鲎成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后
我市第一起非法买卖中国鲎的案件
今年2月,新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公布,鲎科的中国鲎和圆尾蝎鲎均成为二级保护动物。
中国鲎幼苗,厦门日报记者 王火炎 摄
令人没想到的是
在中国鲎成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后
还有人继续非法买卖
2021年3月至4月期间
被告人王某英多次通过货运公司
将约200斤中国鲎
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运至厦门市
以每斤人民币10元至12元不等的价格
出售给被告人王某琛
今年4月
被告人王某琛向被告人王某英
收购了116只疑似中国鲎的动物
后以每斤11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
2021年4月2日
中国渔政厦门支队执法人员
在第一码头斜坡及“闽厦渡XXX”船上
查获上述116只疑似中国鲎动物
经鉴定
这些疑似中国鲎的动物
均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中国鲎
价值16.5万元
被告人王某琛辩称
他当时出售这些中国鲎是用来放生的,每斤只卖11元。
被告人王某英也称
自己之所以把手上的中国鲎卖给王某琛,也是出于放生的意图。
辩护人在法庭上表示
本案被告人认罪态度良好
并且两人已经共同缴纳生态修复金16.5万元
拟专款用于厦门地区
中国鲎的增殖放流及栖息地保护
请求法庭能够从轻处罚
目前
本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任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破坏环境侵犯社会公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和责任追究!
记者:谭心怡 通讯员:同法宣 综合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
编辑:施璐玮 值班主任:蔡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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